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如何處理具爭議性的議題
教現代中國議題,一定會觸及一些具爭議性的題目,例如兩岸問題、西藏問題、新疆問題等。教師應採取怎樣的態度和方法來處理這些議題呢?
學院的訓練告訴我們,通識採用的是學生為本的探究學習,教師是學生探究過程的促進者(facilitator)。即是說,教師的責任是讓學生盡可能從不同的材料中歸納出結論,或者作出有意義的論述。在這過程中,如果教師表現出強烈的立場,或者在設計教學活動時過分偏頗,學生便會很容易得出教師希望見到的立場和結論。
以兩岸問題為例,兩岸政府都聲稱自己是中國的合法政權代表,究竟哪個才代表中國?兩岸現時應不應該尋求統一?如果教師一開始便強調北京的官方說法是正確的話,那麼學生進行探究的空間便極之有限了。在探討這議題的教學設計裡,教師有沒有讓學生審視當中的政治,歷史,國際案例,文化,普世價值等因素?有沒有給予學生空間表達自己的想法?通識課程要求學生能夠以理據支持自己的看法,而不是訴諸「政治正確」或者純粹訴諸情感。
不過,當同學面對大量資料而需要表示立場的時候,很容易會墜入「兩邊都有道理,不過我認為XXX」的圈套,那就是在發言或者答論述題的時候,只能羅列正反觀點,然後生硬地看哪方觀點較多而下結論,而這結論是沒有凌駕性的理據支持的。這種結論顯然是欠說服力的。
以「兩岸現時應不應該尋求統一?」為例子,贊成的理據多是從文化、民族意識、經濟、和平等角度立論,論說者必須說明為什麼這可以凌駕於台灣人民的意願以及分治可能帶來更大的福祉等論點。相反,持反對意見者,就需要證明後者台灣人民的意願、分治的好處、政治上的問題等為什麼可以凌駕於上述的贊成論據。
教師可不可以透露自己的立場呢?我認為是可以的,但那不應該是課堂的主菜,而是學生經歷議題探索過程之後,作為大餐之後的咖啡或茶。在表露自己立場的時候,應該像學生一樣,提出充分的理據。
(原文刊登於2011年11月的《經濟日報》通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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